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找準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切入點,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積極服務、參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促進鄉村和諧營造了良好的法制環境。

一是結合審判工作實際,找準了審判工作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結合點、著力點,依法保障和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順利進行,不斷加強和擴大普法宣傳,通過多種形式、多種載體、多個窗口,增強農民法律意識,促進社會和諧。

二是開辟涉農案件審理綠色通道。對涉農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開庭、傳喚當事人等盡量適應農村季節變化,做到審判不誤農時。適時邀請涉農人員召開座談會,征求意見,對法院的審判工作和隊伍建設進行監督評議。 

三是不斷強化訴訟調解工作。充分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化解涉農糾紛,提高訴訟效率,促進農村穩定。同時著眼于司法調解,做到全面調、全力調、全員調、全程調,構建全方位調解機制。充分發揮了服務穩定發展大局、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構建和諧社會的功能和作用。

四是以重點案件為抓手力促社會和諧。為構建和諧社會,重點以婚姻家庭糾紛案件為重點,積極倡導文明和諧的社會新風,以合同糾紛案件重點,依法調節各種經濟關系,促進社會誠信制度的建立,以人身權糾紛案件重點,貫徹以人為本的方針,以財產所有權及與所有權相關權利糾紛案件重點,努力營造良好法制環境促進新農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