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山法院規范破產審判,促進企業改革
作者:陳浩亮 發布時間:2007-06-18 瀏覽次數:1000
本網徐州訊:2007年1至5月份,銅山法院共受理破產案件10件,加上舊存的8件破產案件,銅山縣縣屬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改制進入攻堅階段,銅山法院不等不靠,克難奮進,勇于開拓,嚴格規范破產審判,促進企業改革。
一、銅山法院黨組思想統一,目標明確,把規范破產審判作為法院工作的重心,和服務銅山“兩個率先”、爭做“蘇北領頭羊”的工作大局相結合,把積極穩妥地推進破產工作同實現社會公平與正義相結合,把破產清算的各項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該院把年富力強、業務精通的審判骨干充實到破產合議庭,并配備了專門的車輛和審判輔助人員,進一步加強了破產審判工作的力量。
二、銅山法院爭取領導,尋求支持,相互配合,為破產審判營造良好環境。該院保持法院與政府間的溝通聯系渠道的暢通,在破產審判中,主動與縣委縣政府聯系溝通,在有關重大問題上,主動征求縣委、縣政府意見,及時傳遞法律信息,爭取工作的主動,尋求支持減少障礙。比如在破產清算組的確定上,始終做到法院與縣委、縣政府協商一致,由法院指定。在聯系與溝通中,縣委、縣政府領導支持法院依法辦案,同意清算組成員所在單位在破產清算期間不安排其他工作,保證了破產清算工作的順利進行。爭取支持的同時,該院積極主動配合政府做好穩定和安置工作,在涉及穩定的問題上,向職工宣傳法律,做好職工的工作,維護了社會穩定。
三、銅山法院在新舊破產法交接使用之際,組織研究室、民二庭的調研業務骨干認真研讀新頒布的《企業破產法》和司法解釋,并在總結以往經驗,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結合該縣企業破產改制工作的實際狀況,出臺了關于破產清算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該院專門召開清算組人員培訓班,邀請專家解讀政策和法律,提高清算組成員的專業技能,進一步規范破產企業的財產清算,確保在企業破產和改制案件的清算過程中嚴格使用法律,準確把握政策界限。
四、銅山法院發揮指揮、監督職能,堅持“資產公開、職工監督、責任追究”,打造“陽光破產”。`指定工作責任心強又有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組成清算組,定期檢查清算工作的進展情況,,同時,把企業職工作為與清算組平等的“對抗性主體”,加強職工對破產清算的監督,增強“對抗機制”,落實職工的知情權、異議權、監督權,建立責任追究機制,對不負責任的組長及時撤換,對清算組在清算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予以糾正,構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責任,銅山法院曾對某清算組丟失賬冊的會計司法拘留,毫不手軟,保證規范破產,破產程序公開、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