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是人民警察的一個獨立警種, 是人民法院直接領導的一支準軍事化的司法武裝力量,是法院隊伍建設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擔負著警衛法庭、維護審判秩序、送達法律文書、看管提押人犯、協助執行、執行死刑以及保衛審判機關安全、處置突發性事件等職責。當前,隨著人民法院審判和執行工作任務的增加,司法警察的工作任務也日趨繁重,其職能作用更加明顯和重要,在新的形勢和任務要求下,作為司法警察如何正確應對挑戰,踐行執法為民的法治理念,實現司法警察工作的持續良性發展,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項緊迫而重要的任務。筆者認為,司法警察在踐行“執法為民”的理念中,要按照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質要求,以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思想為指導,突出“強化執法理念,提高服務意識,維護公平正義”的工作主題,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執法公正、一心為民。現結合工作實際,就司法警察在警務執法過程中如何踐行“執法為民”的理念作如下淺析。

一、當前司法警察在踐行“執法為民”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執法為民是黨和人民對政法工作的根本要求,是政法工作的基本出發點和歸宿,是司法警察工作的生命線。執法為民理念的提出,直接而明確地回答了政法工作應相信誰、依靠誰、為了誰以及為誰執法、靠誰執法、怎樣執法的根本問題。當前司法警察在踐行“執法為民”中尚存在以下問題與不足。

1、執法的為民意識淡薄。從司法警察工作實際來看,一些法院的司法警察在警務執法過程中,僅把思維停留在做好本職工作上,只要自己工作不出現安全事故即可,沒有在主觀上確立執法為民的意識和理念,以致在執法過程中,忽落了群眾的感受,生硬地執法。

2、執法的服務意識不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這是包括司法警察在內的任何國家機關所必須遵循的宗旨,因為一切權力均來自于人民。但從現實來看,尚有一些法院的部分司法警察在執法過程中,存在服務意識不強的現象,他們在執法過程中,僅片面地追求嚴格執法,但對何為嚴格執法,怎么做才算嚴格執法,嚴格執法的價值追求是什么?缺乏必要的、正確的認識。

3、司法警察的綜合素質有待提高。素質決定工作能力,決定工作的好壞與成敗,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司法警察隊伍是履行司法警察工作職能的基礎和保證。但就當前的司法警察隊伍建設來看,許多警隊的司法警察素質還有待提高,這主要表現在文化素質與業務技能方面。

二、問題與不足產生的原因

縱觀司法警察在“執法為民”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結合工作實際不看,筆者認為主要由于以下原因所致。

1、政治業務學習不夠。這主要表現在政治學習形式化、業務學習浮淺化等方面,工作中缺乏創新精神。

2、個人自律意識不強。這主要反映在個別干警走上工作崗位后,就不再注重自我約束、自我提升,缺乏工作的上進和進取心。

3、執法與服務理念滯后。這主要體現為部分干警僅片面追求本職工作相安無事,對執法的目的、執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執法的服務大局意識缺乏足夠的重視和了解。

4、規章制度落實不力。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但有規矩不遵守也不制裁,筆者認為倒不如沒有此規矩。具體到司法警察這個職業而言,有關的規章制度很多,且多是約束行為規范、規定工作要求的,可一些司法警察在落實這些規章制度時,存在著不細致、不嚴謹的現象,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執法的效果與質量。

三、司法警察要做到“執法為民”,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做起

1、堅持執法為民,要加強政治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執法為民的素質。

執法為民光有愿望是不夠的,還必須要有過硬的本領,尤其是新時期新形勢下對人民法院及司法警察工作提出的更新更高的要求和挑戰,必須走內強素質、外塑形象、審慎執法、注重服務的發展之路;要按照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科學發展觀和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思想為指導,以“政治強、業務精、紀律嚴、作風正”為目標,結合法警工作實際,加強政治業務學習,可通過經常組織各類豐富多彩地練兵比武活動,及時總結、表彰,評出每周、每月的業務學習先進個人、技能訓練能手、崗位文明執勤標兵、單項訓練標兵、捆綁能手、神槍手、摔擒王等,并進行宣傳、表彰,廣泛激發個人訓練熱情,努力培育和造就一支政治強、業務精、執法嚴、素質高的司法警察隊伍;要突出“強化執法為民,維護公平正義”的工作主題,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執法公正、一心為民;要結合工作實際,理清工作思路,確定工作重心,創新工作方法,切實把司法警察服務審判、執行工作的職責與執法為民的理念相銜接,更好地服務審判工作、服務經濟建設,服務人民群眾。

提高司法警察的自身素質,個人主觀努力最重要,我們每一位司法警察都要加強對法律知識、業務知識與技能的學習,做到先學法、再執法,達到業精技熟;要在干中學,學中干,在日常性警務執法實踐中,注重總結吸取經驗教訓,注重研究解決薄弱環節,實現執法水平質的飛躍,提高自身執法的實踐能力;要對自己在政治素質、業務素質、道德水準等方面的不足有足夠充分的了解和認識,從而正確地確定自己努力的方向;要樹立較高的價值標準和道德標準,提高個人的素質,做到廉潔自律、克已奉公、公正、公開、公平、為民,以優質高效的服務讓人民群眾滿意。各級警隊亦要把思想教育工作制度化、經常化、興趣化、崗位練兵化,以提高司法警察的綜合素質。

2、堅持執法為民,要正確處理好“為民”與“執法”的關系。

“為民”與“執法”在本質上是相統一的關系。胡錦濤總書記曾指出:“各級干部都要牢固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真心實意對人民負責的精神,做到心里裝著群眾,凡事想著群眾,工作依靠群眾,一切為了群眾。要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為群眾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竭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做好事。”這是對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具體內涵的精辟論述。

務執法為民之實,求執法觀念新突破,應成為每一位司法警察工作的價值追求,要處理好“為民”與“執法”相統一的問題,首先必須回答好為誰用權、為誰執法這個問題,以增強對執法為民客觀必然性的認識。結合司法警察工作實際,筆者認為司法警察要立足本職,堅持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切實增強三方面意識:一是要不斷增強執法的服務意識。要堅決打消“執法即執權”的錯誤意識,堅決杜絕執法過程中的冷、橫、硬現象,提高宗旨觀念、法治觀念、群眾觀念和服務觀念,人人自覺地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體現到警務執法過程中去。二是要不斷增強執法的群眾意識。要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把為人民服務貫穿于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牢固樹立“群眾利益無小事”的觀念,盡心竭力為群眾排憂解難,自覺地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事為民所辦。三是要不斷增強法治意識。堅持依法治國,這既是我們工作的原則,也是我們為民執法的重要準則,衡量工作是否執法為民,關鍵就看是否全面、準確地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是否依法辦事。很難想象一個沒有法治意識的執法者是如何執法的,故作為一名司法機關的執法者----司法警察必須不斷增強法治意識,以適應工作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3、堅持執法為民,要做好執法理念與服務理念的有機融合。

司法警察要把服務的理念融入到日常的警務執法工作之中,實現執法與服務的最佳融合,通過學習教育、交流討論、查擺剖析問題等有效形式,讓每位干警都深刻理解執法為民思想的內涵和重要意義,從真正意義上來實現執法理念的轉變,推動警務執法服務觀念的創新。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必須堅持與時俱進,從傳統的觀念、做法中解放出來,不斷適應形勢的變化,遵循現代客觀規律和變化趨勢,切實轉變思維觀念和工作方式。司法警察在實踐中切實做到四個必須:一是必須端正執法思想,甘當公仆。要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作為執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認真履行服務和保障審判、執行工作順利進行的職責,堅決革除以管人者自居、自認為高人一等的特權思想,堅持杜絕為體現自己存在而執法的惡習,堅持肅清為小團體利益、個人利益和經濟利益而執法的本位意識;二是必須轉變執法觀念,廉潔執法。要牢固樹立法律至上的思想,在運用執法權力時必須自覺接受法律的約束和控制,切實嚴格依法辦事,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要嚴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正廉潔,不以權謀私,任何時候都經得住權力、金錢、人情和美色等的考驗和誘惑;三是必須增進執法感情,文明執法。要通過深入開展宗旨觀念和群眾觀念教育,打牢廣大司法警察執法為民的感情基礎,司法警察工作處于窗口位置,所以要時刻以和諧執法的理念來展現人民法院的和諧司法,在工作中要做到對待人民群眾說話和氣,態度熱情,服務周到,考慮細致,盡可能多地為群眾提供便利,盡可能少給、不給群眾添麻煩,并要尊重當事人的人格尊嚴,做到不侮辱、不挖苦、不嘲諷當事人;第四是必須規范執法行為,注重執法形象。在警務執法過程中,每位司法警察都要做到警容嚴整、舉止端莊,并加強對業外生活的約束和自律,時刻注重維護執法形象,嚴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內務條令》及有關行為規范要求去做,做到服從命令、聽從指揮、令行禁止。

4、堅持執法為民,要從抓制度、促規范上下功夫。

制度化、規范化是執法為民的根本保證。《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暫行條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值庭規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押解規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檢查規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看管規則》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執法行為規范》等對司法警察的職責及執法行為規范作出了明確規定,依據該《條例》和《規則》,各級警隊應制定和完善《司法警察管理辦法》、《考勤制度》、《八小時以外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通過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健全,進一步完善司法警察工作的管理機制,使司法警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把《條例》的貫徹落實和嚴格執行規章制度作為抓司法警察工作和司法警察隊伍規范化建設的根本,嚴抓目標管理和考核,始終堅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模式,既抓司法警察在隊中的管理,也抓司法警察出警中的管理;既抓工作時間內的管理,也抓八小時以外的管理;采取以事究責的方法,從一點一滴的小事抓起,規范司法警察的言行,增強司法警察遵守紀律的自覺性,從而提高司法警察執法為民的自覺性、主動性和自律性。

總之,作為司法警察,在踐行執法為民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過程中,首先要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始終做到心中有民、胸懷大局,在嚴格依法履行職責的同時,始終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要誠心誠意地為群眾辦實事,竭盡全力地為群眾解難事,堅持不懈地為群眾做好事;各級警隊要本著強素質、樹形象、顧大局、重服務的理念和要求,始終堅持政治建警、從嚴治警、科技強警、文化育警、從優待警的工作思路,按照隊伍建設革命化、規范化、軍事化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司法警察隊伍,使每位司法警察把“執法為民”的理念牢記于心、踐于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