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高淳法院將落實司法救助作為促進司法和諧的重要手段,不斷探索完善司法救助對象、救助范圍和救助措施的有效途徑,積極構建立案、審判、執行"綠色通道",走出一條順民意、重民情、解民憂、暖民心的救助新路子。

在立案環節,高淳法院實行大廳立案、法庭立案、上門立案,并縮短立案審查時間,盡量當天立案,方便群眾來訴。針對涉及老、弱、病、殘者切身利益的贍養、撫養、人身損害賠償的"三費"案件;涉及職工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的"三金"案件,依相應程序予以緩、減、免交訴訟費。在審判環節,高淳法院對涉及弱者利益的案件一般采用簡易程序審理,盡力縮短審判周期。同時,加強審判流程管理,對臨近審限的案件由審判管理辦公室進行催辦,提高案件審判效率。在執行環節,高淳法院優先執行司法救助案件,并送標的款上門。對于窮盡所有執行方式也無執行效果,申請人又經濟困難的給予發執行救助款。

今年以來,該院今年為12起案件當事人緩、減、免訴訟費10多萬元,另發放執行救助款5次達1萬余元,體現了司法為民的人文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