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家中草率手術 賺了400元 病人術后出血不止 賠了一條命
作者:姚秀金 李猛 發布時間:2007-05-21 瀏覽次數:1767
本網徐州訊:為了一己私利,醫生違規在家中為病人實施了手術,未進行必要的術前檢查和術后抗感染等醫療措施,導致病人出血不止,最終被白血病奪去了生命。近日,江蘇省睢寧縣人民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二十多歲的張某是家中的獨子,學校畢業后就一直考跑運輸為生。2004年1月,張某的妻子又生了個兒子,一家人的日子過得平靜而甜蜜。然而一次手術徹底改變了這一家人的命運。
手術后,張某出現了出血不止、咳嗽、發熱等癥狀。
張某的親屬認為,張某的死亡是由于倪醫生違規不當操作對張某實施肛周膿腫手術造成的,于是一紙訴狀把倪醫生告上了法庭,要求倪醫生賠償其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等合計5萬元。
睢寧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倪醫生為了個人利益,在不具備醫療條件的情況下,在其家中為張某實施手術,術前未做任何醫學檢查,雖然專家會診意見認為倪醫生對張某實施手術與張某所患急性非淋巴細胞性白血病無關,與張某的死亡沒有必然因果關系,但是他在手術后未對病人進行抗感染等醫療措施,病人出現出血后,處理措施亦不得力,必然引起張某抵抗力、身體免疫力下降,對治療張某本身的疾病有相當的影響。同時法院認為,張某生前委托他人與倪醫生達成的賠償協議,只是針對醫療費方面,張某所放棄的權利只能是其本身所享有的權利。張某的死亡,給其親屬帶來了極大的精神痛苦和經濟損失,原告有權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等損失。綜合本案具體案情,法院酌定后判令被告倪醫生賠償原告各項損失15000元。
原被告雙方均不服一審判決,向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該院經審理后認為,一審判決根據倪醫生的過錯程度及其醫療行為給張某本身疾病帶來的影響,酌定倪醫生賠償各項損失15000元并無不當,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