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棵桃樹兩個訴訟 法官調解止爭解紛
作者:淮安市淮陰區人民法院 彭德寶 發布時間:2021-08-10 瀏覽次數:899
徐溜法庭近日成功調解一起因桃樹被炕死發生沖突引發的相互訴訟案件。
桑某(女)與王某(女)系同村組鄰居。2021年5月30日,桑某種植的一棵桃樹被人放火炕死,因這棵桃樹在桑某與王某的土地鄰界處,且兩家有積怨,桑某認為是王某故意放火燒的。
失去冷靜的桑某前往王某家理論,看到王某就質問為何炕死她家桃樹,因為激動所以出言不遜,王某覺得被人欺負到家門了,自然毫不相讓。雙方相互謾罵,憤怒之余桑某對王某進行推搡,導致沖突升級,互相進行撕打。后被鄰居拉開后,雙方都覺得吃虧了,所以仍然在相互指責對方,進而再次發生撕打,后再次被拉開,雙方才各自回家。
在雙方沖突過程中,雙方均出現不同程度的傷情。該糾紛經公安機關處理,但因雙方互不相讓,調處未果,故而雙方相互將對方訴至法院。
一方提起的訴訟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通過與另一方聯系,了解到該方也向法院提起了訴訟,但尚在訴前調解階段。承辦法官考慮兩案系同一起糾紛引發,從減少當事人訴累,節約司法資源角度,對兩案并案調解。
經過承辦法官耐心調解,進行釋法說理,達成調解協議,雙方互不要求對方賠償損失,亦不再就所涉糾紛再行主張權利,實現案結事了。
在此,法官提醒:“遠水不解近渴、遠親不如近鄰”,鄰里之間抬頭不見低頭見,應多一分包容、少一分抱怨,和睦相處,莫為瑣碎小事,斤斤計較,破壞了鄰里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