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完善院長接待日制度
作者:邵海林 毛亞 發布時間:2007-05-21 瀏覽次數:1579
本網徐州訊:為加強信訪工作管理,預防和減少涉訴信訪案件,及時化解各種矛盾。豐縣法院善院長接待日工作制度,明確了院長接待的范圍、方式、督辦、進一步細化了管理,確保信訪渠道暢通。
一是明確院長接待的范圍。對涉及或可能引發群體性上訪的;有重大影響或上級交辦、督辦的;經駁回申訴后堅持申訴的;正在審理過程中或不服該院終審裁決的案件;其他需要院領導接待的案件。
二是規定院長接待的方式。每周二上午為院領導定期接待接待日,遇節假日順延;對院信訪接待辦公室認為有必要安排院領導接待的及院長在閱批日常信訪工作中安排接待的實行預約接待。
三是細化院長接待的管理。明確接待時間和責任,規范操作環節,制定院長信訪接待值班表、登記表、交辦單和轉辦單,規定了院信訪辦為院長接待工作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接待的具體安排、組織和協調、跟蹤檢查督辦、重要信息的收集、分析、報送等,并落實首問負責制。
四是強化院長信訪督辦。由院領導輪流接訪,接訪院長對所接訪的事項負責到底,限期給予答復;院長對所接訪的案件,由院長向相關人員簽發督辦令,限期辦結并報告結果;確定涉訴信訪所涉及的案件承辦部門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負責制定、落實穩控措施;對未采取穩控措施或工作不到位,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