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無小事,鄰里矛盾糾紛不僅影響雙方的日常生活,也不利于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近日,官湖法庭通過上門調解,成功化解了一起鄰里間因安裝監控攝像引發的糾紛。

“你家那八個攝像頭對著我家的廁所、院子和大門,還能監聽我說話,我家做啥事都被你監控著,你這是侵犯我隱私。”原告老張義憤填膺地說。

“你家也有四個攝像頭啊,也侵犯我隱私呢。”被告老王也不甘示弱回擊道。

原來老張和老王是鄰居,老張發現老王在院子及房子南面樹上等位置安裝了八臺監控攝像頭,而這些攝像頭有些還是可移動攝像頭甚至具有監聽功能,分別能監控到自家的院子、廁所、大門等位置,此舉引起了老張的不滿,便找老王理論,要求拆除攝像頭,遭到拒絕后,老張一氣之下也安裝了攝像頭,并將老王訴至官湖法庭,要求判令老王拆除攝像頭并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8000元。

承辦法官梁爽在兩人的爭吵中聽出了端倪,如果是為了人身財產安全問題,為何兩家會安裝如此多的監控攝像頭呢?顯然這樣的舉動已經超出了正常需求范圍,看來其中一定有雙方隱瞞的緣由。另外這些攝像頭放置的位置是否真的影響到鄰里生活也需要進一步確認。

考慮到這些情況以及雙方的鄰里關系,梁爽決定實地勘察,現場為雙方做調解工作。

到達現場后,梁爽對兩家安裝的攝像頭功能及覆蓋范圍逐一進行確認。在勘察過程中,梁爽發現雙方相鄰房屋中間有一條小巷,翻新的泥土顯得格格不入,通過詢問果然發現兩家之前曾因宅基地問題產生過矛盾,后來雙方才安裝了大量攝像頭。“老張、老王你倆是鄰居,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之前的矛盾也該好好說開了,有問題我們商量著解決……”了解到矛盾的癥結后,梁爽適時引導雙方進行協商。

聽到法官這樣說,兩人情緒有所緩和。眼看雙方態度發生變化,梁爽適時把話題引導到雙方爭議的攝像頭問題上。

“你倆要是為了自身安全,那安裝一兩個適當位置的攝像頭倒也很正常,你倆自己看看你們安裝的攝像頭,不僅多還對著對方的院子里面,大家的生活都會受到影響,也很不方便,你們說是不是……”

梁爽從鄰里關系入手,通過釋法明理和耐心地勸導,雙方放下了對彼此的芥蒂,達成了一致調解協議,均同意將能照射到對方居住范圍的可移動攝像頭拆除,原告老張也放棄了索要賠償金。經過法官的勸解,雙方均認識到鄰里關系的重要性,最終化干戈為玉帛。

為妥善化解基層矛盾糾紛,邳州法院官湖法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小案不小辦,持續擦亮 “一站式”服務特色招牌,將矛盾源頭化解,以實際行動積極融入基層社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