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審理好土地糾紛促和諧
作者:王勇 發布時間:2007-05-14 瀏覽次數:1311
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針對近年來農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糾紛案件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理性化解矛盾糾紛,努力促進了社會的和諧。
一、是加強法制宣傳,堅持標本兼治。針對農民在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方面存在法律知識欠缺特點,發揮主觀能動性,通過派宣傳車、設廣告欄、以案講法、組織庭審旁聽等途徑,讓更多的群眾了解土地承包、土地征用等有關法律及其相關司法解釋知識。
二是加強訴訟調解,有效化解矛盾。將調解貫穿于案件審理的全過程,樹立以調解促和諧結案的理念,堅持多調少判,能調不判,先調后判,借力促調解的工作思路,促成以調解方式解決紛爭。
三是堅持依法辦案,公正裁判。對涉案人數多、易激化案件,努力在做通做透農民思想工作的基礎上裁判,同時爭取辦案的主動權,通過個案跟蹤做好釋明解釋工作,及時消除部分當事人消極履行義務的對抗心理,最大限度的化解矛盾,避免事態升級擴大。
四是堅持以農為本,服務農業生產。結合農時、農作物生長、收獲季節等因素,從有利于生產和保護合法權益角度出發,千方百計地加快辦案節奏,做到快審快結,避免因訴訟環節拖拉而貽誤農業生產。
五堅持判后答疑工作。承辦法官改變以往的“案結事了”的觀念,花大力氣做好判后答疑工作。防止了重復訪、越級訪,以及矛盾的激化,增強了審判法官對涉訴信訪的預防意識,提高了初訪的息訴率。將判后答疑工作與處理初訪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從源頭上減少、預防涉訴信訪。更好地落實司法為民,提高司法公信力,及時化解矛盾,提高信訪的初訪接待成功率,更好地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的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