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罪犯湯媛婷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徐州市邳州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4-12-17 瀏覽次數:2
罪犯湯媛婷,曾用名湯炫炫,女,198年9月25日生,漢族,本科學歷,無業,住徐州市。
罪犯湯媛婷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24年11月14日被本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判決生效后,湯媛婷以其懷孕、哺乳為由申請監外執行,并且提交了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我院以(2024)蘇0382刑更38號立案。經查,湯媛婷于2024年10月12日生一女嬰,現處于哺乳期,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決定:對罪犯湯媛婷暫予監外執行。
為增加司法透明度,推行陽光司法特于即日起向社會公示五天。如有異議,可直接向本院提出。
電話:0516-68970075.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