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蘇0382刑更2號

  罪犯劉成宜犯盜竊罪一案,我院于2021年10月21日作出((2021)蘇0382刑初764號刑事判決書,以罪犯劉成宜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現罪犯以患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現將立案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如有異議,請示公示次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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