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被告人施泉榮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的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蘇州 發布時間:2025-01-23 瀏覽次數:274
關于被告單位蘇州太湖電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人施泉榮等人污染環境一案,現被告人施泉榮以患有心臟病、重度高血壓、動脈硬化、腦白質病、白內障等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根據相關規定,本院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三日。如有異議,可于公示期限屆滿前向本院反饋(舉報電話0512-63183717或將書面反饋意見郵寄至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汾湖人民法庭,郵編215200)。
關于被告單位蘇州太湖電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人施泉榮等人污染環境一案,現被告人施泉榮以患有心臟病、重度高血壓、動脈硬化、腦白質病、白內障等疾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根據相關規定,本院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三日。如有異議,可于公示期限屆滿前向本院反饋(舉報電話0512-63183717或將書面反饋意見郵寄至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汾湖人民法庭,郵編21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