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中院“五項通報”制度提升決策執行力
作者:楊曦希 發布時間:2007-05-11 瀏覽次數:1381
本網鹽城訊:現在人人都有責任心、危機感,工作任務明確到個人后就要按時完成,否則就會被通報,并在崗位目標獎懲考核中兌現。這是07年以《審判質效通報》、《紀檢監察通報》《業績考核通報》、《涉訴信訪通報》、《內務管理通報》為載體的 “五項通報”制度正式實施后,鹽城中院每一位干警一致的切身感受。
“各項決策、制度的生命在于提升執行力,只有優化工作運行機制,狠抓落實,制定的各項工作任務、目標才能真正實現?!丙}城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徐清宇話語擲地有聲。據了解,“五項通報”中《審判質效通報》主要對各審判部門及審判人員的審判業績、案件定期抽查或重點評查等情況進行通報;《紀檢監察通報》主要對紀檢監察工作、違法違紀案件查處以及明查暗訪中發現的情況進行通報;《業績考核通報》主要對各部門按照時序進度完成崗位目標責任制確定的工作任務以及專項工作任務等情況進行通報;《涉訴信訪通報》主要對當事人到上級法院、市中院上訪投訴所涉及的各審判部門、審判人員的情況以及其它有關涉訴信訪情況進行通報;《內務管理通報》主要對違反司法人事、司法政務、司法后勤保障服務等方面管理制度的人和事進行通報。除《紀檢監察通報》與《內務管理通報》為不定期通報外,其余實行月報制。此舉也標志著該院責任、督查、考核三位一體的工作落實機制初步建立,并將有效地確保院黨組各項決策部署及各項規定得到不折不扣地執行。
為增強“五項通報”的針對性和實效性,通報將問責到部門,問責到個人,并跟蹤通報問題的整改情況。凡被通報的事項,按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的規定應予扣分的,全部計入對相關部門和人員的年度崗位目標責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