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陽縣人民法院)受理罪犯王濤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鹽城 發布時間:2024-11-25 瀏覽次數:12
江 蘇 省 射 陽 縣 人 民 法 院
受理暫予監外執行公示
(2024)蘇0924刑更41號
罪犯王濤,男,1993年10月25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320924199310250036,漢族,初中文化,無業,住射陽縣合德鎮華耀首府小區1號樓904室。本院于2024年9月23日作出(2024)蘇0924刑初311號刑事判決,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罪犯王濤有期徒刑十個月。該判決已生效。判決宣告后,王濤以其患病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經初步審查,結合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組織診斷意見書,本案符合受理條件,本院已受理該申請。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8日。
如有異議,可于公示期屆滿前向本院書面反饋。
反饋方式:將書面意見提交或郵寄至射陽縣人民法院。
(地址:江蘇省鹽城市射陽縣解放西路八號射陽縣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承辦人:祁汝科,聯系方式:0515-69220081)。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