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陳鴻澤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
作者:江蘇省張家港市人民法院 發布時間:2025-01-21 瀏覽次數:272
關于擬對罪犯陳鴻澤暫予監外執行一案的公示
罪犯基本情況:罪犯陳鴻澤,男,1988年3月22日生于江蘇省張家港市,居民身份證號碼320582198803226031,漢族,大專文化,無業,住張家港市南豐鎮永鋼大道102號。
判決情況:本院于2024年12月30日作出(2024)蘇0582刑初1056號刑事判決,以詐騙罪判處罪犯陳鴻澤有期徒刑五年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元。
啟動暫予監外執行的事由:2025年1月17日,張家港市看守所以罪犯陳鴻澤雙眼糖尿病性視網膜病變,生活無法自理為由,建議本院對陳鴻澤辦理監外執行。本院經審查,認為可能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決定予以立案。
公示期間: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3日
如對公示對象有不同意見,請以電話、信函、來訪等方式向我院反映。反映問題要實事求是,電話和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
來信地址:張家港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聯系電話:0512-56967296
張家港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