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南京白下法院結合審判工作特點積極完善審判管理工作機制,提升管理成效,被市法院評為全市法院 審判管理工作先進集體,并進行了經驗交流,白下法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強化案件評查職能,切實提高質評工作實際功效。擴大定期評查范圍,每年對立案庭案件進行兩次定期評查;挖掘重點檢查深度,對有瑕疵的發改案件進行分析和研究,以質評意見書反饋給業務庭及審判人員;開展對法律文書撰寫質量和簽發情況等專項檢查,由研究室對評查結果予以通報;通過調卷檢查等手段,加強對四項未結案件、執行中止案件的監督管理,分管院長、審管辦和信息管理中心等部門對案件質量和工作規范進行分析和講評。

二是加強質評成果綜合運用,努力強化質評工作考核和指導作用。將案件質評工作與審判骨干培養相結合,不定期選擇典型案例召集審判骨干進行分析、研究,為審判骨干的鍛煉成長提供 新的平臺;強化案件質評通報的制作、學習和運用,嚴格質評通報制作規范,由分管院長簽發督 辦令,要求業務庭認真組織學習和整改。近年來共刊發質評通報19期,被省、市法院轉發1期;落實質評成果的考核,將質評結果納入《崗位目標責任考評辦法》進行季度和年度考核。

三是查找不規范司法行為,不斷完善審判管理機制。通過對未結案件、撤訴案件、執行中止案件和二審發回、改判案件,以及訴訟費、執行費收取情況等檢查調研,形成《定期抽查案件質量問題報告》等七篇調查報告,全面梳理了審判運行過程中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針對上述問題,制定了《白下法院審判工作基本規范(一)》等管理規范和制度;建立了質效講評制度,及 時向業務部門反饋質量評查信息,并通過加強院領導督查督辦工作,促進問題整改;建立曝光臺制度,曝光和遏制審判工作中的不規范行為,對責任人和部門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