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以保促調”推動糾紛實質化解
作者:睢寧縣人民法院 吳艷 發布時間:2025-01-16 瀏覽次數:368
近日,睢寧縣人民法院通過“以保促調”,讓一起買賣合同糾紛得到實質化解。
張某與王某系朋友關系,2023年8月,王某向張某購買汽車,給付部分貨款后尚欠張某50萬元,并向其出具欠條一張,約定2個月內全部付清,后經多次催要,王某仍欠40萬元未付,張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訴訟過程中,為防止王某轉移財產,督促其主動履行義務,張某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承辦法官經過審查相關證據后,認為張某提交的保全申請符合法律規定,遂立即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為保證案件盡快有實質性進展,執行法官立即啟動財產保全程序,對王某名下的財產進行查控。王某在其銀行賬戶被依法查封后無法正常使用,便主動聯系張某及承辦法官,希望協商解決問題。承辦法官經認真查閱卷宗材料,認為本案事實清楚,爭議不大且雙方系好友,具備良好的調解基礎。為最大限度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承辦法官以保全為突破口,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一方面向王某釋明保全對其生活產生的影響,一方面就案件本身進行釋法說理。最終,經承辦法官耐心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本案即時清結,王某賬戶解除查封,糾紛得到實質化解。
睢寧法院堅持“以保促調”的工作思路,倒逼被告主動履行,從保全到調解再到履行完畢,最大限度降低當事人的訴訟風險和訴訟成本,真正實現從“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