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罪犯歐陽劍鋒,曾用名歐陽寒松,男,1991年1月 6 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320311199101065219,漢族,初中文化,無業,住徐州市泉山區湖北路92號湖濱新村78號樓3 單元102室。曾因盜竊于2007年9月13日被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行政拘留五日;曾因盜竊于2007年10月18日被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行政拘留;曾因吸食毒品于2011年3月8日被徐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人民幣二千元,于2011年3月29日被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處罰款人民幣二千元,于2013年11月15日被豐縣公安局行政拘留十五日, 并處罰款人民幣一千八百元;于2013年11月29日被豐縣公安局責令社區戒毒三年;于2014年6月17日被徐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行政拘留二十日,并處罰款人民幣二千元;于2014年7月3日被徐州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強制隔離戒毒二年;于2021年8月18日被徐州市公安局云龍分局行政拘留十日,強制隔離戒毒二年;曾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于2022年7 月22日被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2022年12月8日刑滿釋放;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非營運汽車于2024年5月13日被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泉山大隊罰款一千元;因涉嫌犯危險駕駛罪于2024年5月10日被徐州市公安局直屬分局取保候審。經本院決定于2024年12月24日對其逮捕因其患病未予收押。

本院于2024年12月24日作出(2024)蘇0311刑初495號刑事判決,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天,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五百元現罪犯歐陽劍鋒因患病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依法向社會公示,公示期3日(從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0日)。歡迎社會監督,如有情況,請于2025年1月10日17時之前向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反映

監督電話0516-83637773(督察室)、0516-83637733(刑庭)     

 

 

                               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