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寧法院:執“刑”警示效果明顯
作者:睢寧縣人民法院 睢法宣 發布時間:2025-01-06 瀏覽次數:707
年末歲尾,為進一步加強民生司法保障,睢寧法院以“涉民生”“小標的”執行案件為重點,“亮劍”拒不執行、行蹤不定的被執行人,在公開宣判拒執罪案件當日組織十余名被執行人現場旁聽宣判結果,警示教育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最大限度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
被執行人楊某某有房有車,卻拖欠工程款70多萬拒不履行,且隱匿、轉移被法院依法查封的車輛,本來只是“欠債還錢”的民事責任,最終確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現場旁聽的被執行人深受觸動,其中一名被執行人在宣判后立即聯系親屬送來執行款,案件執結,另有三名被執行人在執行法官的調解下,與申請人達成和解協議,公開宣判效果顯著。
法律尊嚴不容褻瀆,司法權威不容挑釁。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義務的行為,不僅損害了法律的尊嚴和司法的權威,也損害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本案警示教育部分心存僥幸的被執行人,應當自覺履行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切勿以身試法,否則將受到法律嚴懲。下一步,睢寧法院將繼續堅持為人民司法,常態化開展專項執行行動,對拒不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長期保持高壓態勢,全力將人民群眾“紙上權益”兌現對“真金白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