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鎖,這是每個人每天都可能碰到的事。

強行開鎖,就是連執行法官也不一定會經常碰到。

幫工在一次拆房中不幸墜樓身亡。幫工的妻子哭干了眼淚到處奔走,終于討到了說法,法院判決工頭賠償了13萬元。喪夫的打擊加之過度勞累,幫工的妻子病倒了,醫院的住院費追繳通知書和幫工兒子開學報名費通知書擺在執行法官的辦公桌上,可憐的母子急等著那“救命錢”。

可是,冷漠的工頭卻與執行法官玩起了捉迷藏的“游戲”,寄出的傳票被退回,幾次登門,面對的都是冷冰冰的防盜門,但是,有人卻反映工頭有時夜里偷著回家。執行法官憤怒了!

終于,“線人”提供了工頭夜里回家的準確信息,執行法官帶著法警一早就趕到了工頭的家門前?!班亍⑧?、嘭!”法警在敲門,又是“呼叫無應答”。執行法官當機立斷決定強行開鎖。社區的居委會干部和專門的開鎖匠被請開了,防盜門在專業的鎖匠面前不再驕橫,很快就被打開了。工頭雖有些驚恐卻又強作鎮靜地說:“我又沒犯法!你們干什么?”執行法官當即向他出示了“拘留決定書”和“搜查令”,工頭垂下了頭有氣無力地嚷了一句“你們拘我也沒錢!”

執行法官看著被銬走的工頭的背影,長噓了一口氣,可心情卻怎么也輕松不起來。他在想,防盜門我可以打開,可是工頭的那把“心鎖”我能打開嗎?

是的,有多少人面對法律緊鎖著心靈的大門,又有多少這樣的“心鎖”等待著被打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