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411,徐州市中院出臺了《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基層法院的監督評價辦法》。近日,睢寧法院召開院務會,組織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認真學習專門傳達了評價辦法內容,該院逐條學習,理解《辦法》內涵,嚴格對照,認真分析各部門第一季度工作,并為下一步工作做好全面部署。

會上,部分部門主要負責人針對自己部門第一季度的工作也向院黨組進行了仔細匯報。該院黨組書記、代院長陳英波對各部門第一季度的工作進行簡單的總結,尤其對各業務庭的審判質量和效率進行逐個點評,并結合《評價辦法》指出了其中的不足和優勢。

針對第一季度中出現的工作不足,陳英波院長和院黨組一班人對各部門的下一步工作全面部署提出了三點措施。

一是落實審判目標責任狀。各審判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與院長簽訂年度審判目標責任狀,責任狀要嚴格對照中院《評價辦法》逐條落實。各部門要真抓實干,認真落實各項崗位目標責任狀。

二是實行部門月總結制度。每個月的第5日,所有部門要將部門上個月的工作進行總結并書面報至辦公室,辦公室負責將各部門月總結整理并及時在網上公布,向全院干警公開各部門每個月的工作情況,全院各部門之間可以彼此監督、學習和借鑒,以促進整體工作共同進步。

三是全院干警與黨組簽訂廉政承諾書。該院要求紀檢監察室會后認真總結2006年的月述廉、外出辦案述廉、給干警建立廉政檔案等制度后,迅速制定廉政承諾書,每位干警都要與黨組簽訂廉政承諾書,承諾做到廉潔自身,秉公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