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蘇鹽獄減建字第522號

    罪犯左善臣,男,1981年10月30日出生,河南省蘭考縣人,漢族,初中文化,公民身份號碼410225198110302917,現在江蘇省鹽城監獄五監區服刑。

    2019年11月18日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法院作出(2018)蘇0312刑初995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左善臣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刑期自2018年2月26日起至2029年2月21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0年6月22日交付江蘇省鹽城監獄執行。2023年2月27日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以(2023)蘇09刑更40號刑事裁定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刑期至2028年6月21日止)。2023年2月27日江蘇省鹽城中級人民法院以(2023)09刑更40號刑事裁定,減去有期徒刑8個月。(刑期至2028年6月21日止)。

    罪犯左善臣在上次減刑后,能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2年12月、2023年5月、2023年11月、2024年4月、2024年9月獲得表揚五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已履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左善臣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鹽城監獄

202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