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龍潭監獄

                 

2024〕蘇龍獄減建字第876號

    罪犯余某聯,男,1993年12月8日出生,四川省渠縣人,中專文化,現在江蘇省龍潭監獄二十一監區服刑。

    2022年6月13日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原馬山區)人民法院作出(2022)蘇0205刑初168號刑事判決,以罪犯余某聯犯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余某聯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9日作出(2022)蘇02刑終237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3年3月28日交付執行。

    罪犯余某聯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12月、2024年5月獲得表揚二次,確有悔改表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余某聯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龍潭監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