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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下,商業綜合體作為現代城市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健康發展不僅關系到消費者的合法利益,也是推動地方經濟增長的因素之一。吾悅廣場作為興化重要的商業活動中心之一,目前已入駐商戶232戶,有14大主力品牌和218個特色品牌,聚集了大量餐飲、娛樂、服裝等商業業態。

近年來,由于交易頻繁、人員密集、流動性較大,廣場經營中產生的民事糾紛日漸增多。如何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商場與商戶和諧共處,11月初,興化法院開發區法庭組織干警走訪了大量商戶,為助力打造“自治”商圈出謀劃策。

通過實地走訪排查發現,該商業廣場多發類矛盾集中于租賃合同、服務合同、勞動合同以及店鋪轉讓經營權等糾紛。且廣場經營多為個體經營,存在勞動安全保障制度執行不全面,企業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不健全,社會保險繳納不規范等問題。

11月15日,開發區法庭庭長許志蘭一行走進吾悅廣場,以“規范經營、誠信為本”為主題,組織商場管理方及商戶代表召開座談會。

會上,許志蘭首先就商場生產經營中遇到的涉法涉訴糾紛及發展風險隱患等實際問題提出專業建議。隨后,結合前期走訪調研情況,許志蘭發布了法庭起草的《商業廣場租賃經營公約》,并提請與會人員討論。

經過激烈商討,與會人員一致通過該公約,認為該公約不僅為商業廣場的租賃經營活動提供了明確的行為準則,更有助于營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商業租賃環境,促進商業活動的繁榮發展,為經濟社會的穩定和進步發揮了積極作用。

此次合作是開發區法庭踐行司法為民理念、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具體體現。通過制定商場租賃經營公約,不僅有助于規范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同時也為商場及入駐商戶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興化法院將持續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堅持為民司法,創新服務理念,積極回應企業司法需求,“面對面”傾聽企業心聲,“點對點”解決企業難題,為服務保障轄區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