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關于曹同蘭等36人減刑案件公示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南通 發布時間:2024-11-21 瀏覽次數:745
關于罪犯曹同蘭等36人減刑案件的公示
江蘇省南通女子監獄報請罪犯曹同蘭等36人減刑案件,建議對上述罪犯減刑。我院已于2024年11月21日立案并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現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減刑、假釋案件審理程序的規定》法釋[2014]5號,本院進行公示。
公示材料:罪犯曹同蘭等36人基本情況。[詳見附件中相關提請減刑(假釋)建議書]
公示期限:自發布之日起五日。 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限內與本院審判監督庭聯系。
聯系地址:江蘇省南通市工農路246號南通中院審監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