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于明,男,1986年8月23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1321198608232951,漢族,住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大興鎮富民大街123號。

本院于2022年8月4日作出(2022)蘇1311刑初251號刑事判決書,以罪犯于明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四個月二十天,并處罰金九千元。判決生效后罪犯于明因酒精依賴癥、精神疾病,宿遷市看守所暫不予收押,后向本院申請監外執行,本院現已立案,現將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如有意見反饋,請于公示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聯系人:宿豫區法院刑庭     聯系電話:0527-8166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