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張軍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作者: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徐州 發布時間:2024-11-13 瀏覽次數:276
徐 州 市 鼓 樓 區 人 民 法 院
暫予監外執行案件公示
(2024)蘇0302刑更21號
罪犯張軍,男,1977年8月24日出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311197708240037,漢族,高中文化,務工,住徐州市鼓樓區美的樂城小區12-2201室,戶籍所在地: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陶樓村2號。
本院于2024年9月4日作出了(2024)蘇0302刑初364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張軍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日 (刑期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案件生效后,罪犯張軍因患有呼吸睡眠暫停綜合征于2024年10月15日申請監外執行,本院已受理。現予公示。
公示期限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節假日順延)。
如有異議,于公示期限屆滿前向本院反饋。
反饋方式:將書面意見提交或郵寄至本院(地址:徐州市三環東路48號,徐州市鼓樓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承辦人:劉曉璐,電話:0516-80282848)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