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5日,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作出(2024)蘇0508刑初283號刑事判決,以危險駕駛罪對罪犯奈爾(ROY CHOWDARY PATCHA)判處拘役一個月十五日,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五百元。本案現已生效。

案件審理過程中,罪犯奈爾(ROY CHOWDARY PATCHA)以其因意外事故腦部被重創,枕骨骨折,腦部神經系統受創,后診斷為額葉梗阻,伴有腹部腫塊、腎結石等疾病為由,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蘇州市姑蘇區人民法院經依法審查,于2024年10月28日立案,現將暫予監外執行申請書等材料予以公示。

公示期間(三日):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0月30日。

如對公示對象有異議,請在于公示期間通過書面向本院刑事審判庭提出。


聯系人:許法官、夏書記員,68856127、68856130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