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劉巖巖,女,1988年12月28日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382198812285526,漢族,初中文化,無業,住徐州市邳州市運河鎮世紀大道中央佳地小區2幢102室。因涉嫌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于2021年1月12日被沛縣公安局取保候審。

本院于2022年1月28日作出(2021)蘇0322刑初373號刑事判決,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罪犯劉巖巖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三千元。罪犯劉巖巖于2022年8月31日因懷孕向法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立案審理過程中,罪犯劉巖巖行人工流產術,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醫學條件,本院于2022年11月24日作出(2021)蘇0322刑初373號之一收監執行決定書,決定將其收監執行。2023年2月1日,罪犯劉巖巖以懷孕為由,再次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

經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組織鑒定,罪犯劉巖巖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條件。

為增加司法透明度,推行陽光司法,特于即日起向社會公示五天。如有異議,可直接向本院提出。

電話: 0516-89652925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