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姚亞萍,女,1997年11月18日生,居民身份證號碼320322199711187626,漢族,初中文化,無業(yè),住沛縣安國鎮(zhèn)陳莊7-1號。因涉嫌犯組織賣淫罪,于2021年4月9日被沛縣公安局取保候審。2021年12月20日本院作出(2021)蘇0322刑初677號刑事判決,以被告人姚亞萍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姚亞萍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2022年12月29日,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2022)蘇03刑終372號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2023年1月12日罪犯姚亞萍以哺乳期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本院于2023年2月6日決定對罪犯姚亞萍暫予監(jiān)外執(zhí)行,哺乳期自2022年8月10日起至2023年8月9日止。

為增加司法透明度,推行陽光司法,特于即日起向社會公示五天。如有異議,可直接向本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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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