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鎮江監獄

                 

2024〕蘇鎮獄減建字第2060號

罪犯陸剛,男,1985年9月5日出生,重慶市合川區人,漢族,初級中學教育文化,公民身份號碼500382198509051130,現在江蘇省鎮江監獄八監區服刑。

罪犯陸剛,曾因吸食毒品于2011年被行政拘留。

    2020年12月23日江蘇省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2020)蘇07刑初41號刑事判決,以罪犯陸剛犯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犯不服,提出上訴,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0日作出(2021)蘇刑終72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4月27日交付執行。

    罪犯陸剛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2年2月、2022年7月、2023年1月、2023年6月、2023年12月、2024年5月獲得表揚6次,確有悔改表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規定建議將罪犯陸剛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改為十年。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鎮江監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