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浦口監獄

                 

2024〕蘇浦獄減建字第1391號

    罪犯朱某,男,1978年1月19日出生,江蘇省徐州市云龍區人,初中文化,現在江蘇省浦口監獄康復監區服刑。

    2020年9月2日江蘇省徐州市云龍區人民法院作出(2020)蘇0303刑初215號刑事判決,以罪犯朱某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刑期自2020年8月12日起至2025年2月9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贓款人民幣349904.58元繼續向被告人馬莉莎、朱某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1月22日交付執行。

    犯朱某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1年11月、2022年4月、2022年10月、2023年3月、2023年8月、2024年1月獲得表揚6次,確有悔改表現。2022年10月13日繳納案款人民幣10000元。鑒于該犯系財產性判項未全部履行,應當從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朱某減去有期徒刑一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浦口監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