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浦口監獄

                 

2024〕蘇浦獄減建字第1228號

    罪犯趙某,男,1988年9月22日出生,江蘇省蘇州市姑蘇區人,大學專科文化,現在江蘇省浦口監獄二十二監區服刑。

    2021年12月16日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作出(2021)蘇0507刑初575號刑事判決,以罪犯趙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刑期自2021年7月14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止),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2年10月31日交付執行。

    罪犯趙某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3年6月、2023年12月、2024年5月獲得表揚3次,確有悔改表現。罰金6000元,全部履行,2024年7月5日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法院回函表示罪犯趙某的罰金人民幣六千元已履行完畢。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趙某減去有期徒刑八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浦口監獄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