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推行三字工作法抓好涉農案件的審理和執行
作者:劉江洲 發布時間:2007-04-25 瀏覽次數:1446
本網淮安訊:今年以來,淮安市清河區法院以“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為指導方針,對涉農案件推行一站式、一條龍服務,念好“三字經”,盡最大努力方便群眾訴訟,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一是“快”。在對涉農案件的審理和執行中,實行“三優兩簡”。“三優”即:優先立案,安排專人負責涉農案件的立案工作;優先審理,指派審判經驗豐富的法官負責涉農案件的審理;優先執行,安排執行業務骨干,加大執行工作力度,提高涉農案件的執結率。“兩簡”是在不違反法律的前提下,對涉農案件簡化立案手續、簡化案件審理程序,盡最大可能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二是“調”。針對涉農案件多涉及鄰里糾紛、家庭矛盾,注重發揮調解作用,力求化解矛盾。一是要求辦案法官認真研究村情民意,了解當事人的所思所想,找準矛盾焦點,選擇恰當時機,加強調解,實現辦案最佳效果;二是構建互助聯動民調網絡,將轄區分成幾個片區,審判人員各人負責一片,并聘請居委會、村委會的調解主任作為法院調解聯絡員,互聯互動,提高調解成效。三是加強對基層調解組織的培訓,提高基層調解員的業務水平,掌握調解技巧。
三是“便”。認真做好立案工作,推行預約立案、電話立案、上門立案、網上立案、電子簽章等各項司法便民措施,讓農民不出家門也能訴訟;針對住地偏遠、交通不便的群眾以及老年人、病人行動不便等特殊情況,設立"巡回法庭",把法庭設在農家庭院、田間地頭、病人床前,就地開庭,就地調解;針對在鄉鎮企業工作的群眾平時忙著上班,遇到糾紛多是利用周末時間處理解決的特點,專門設立“假日法庭”,加班加點為群眾提供方便,及時解決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