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通監獄

                 

2024〕蘇通獄減建字第409號

    罪犯卞玉堃,男,1990年2月19日出生,江蘇省灌云縣人,漢族,初中文化,現在江蘇省南通監獄十監區服刑。2017年3月曾因犯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2019年8月8日刑滿釋放。

    2020年11月16日江蘇省連云港市海州區人民法院作出(2020)蘇0706刑初669號刑事判決,以罪犯卞玉堃犯偽造貨幣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三個月(刑期自2020年7月23日起至2030年10月22日止)。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后,于2021年4月27日交付執行。

    罪犯卞玉堃在服刑期間,認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思想、文化、職業技術教育,積極參加勞動,努力完成勞動任務。于2022年1月、2022年6月、2022年11月、2023年5月、2023年10月、2024年3月獲得表揚六次,確有悔改表現。該犯財產性判項已全部履行。鑒于該犯系累犯,且系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詐騙犯罪罪犯,應當從嚴。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對罪犯卞玉堃減去有期徒刑六個月。

特提請審核裁定。

此致

江蘇省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江蘇省南通監獄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