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未成年少女購買數十萬“笑氣”的新聞引起全國廣泛關注。(9月11日,央視社會與法頻道報道)“笑氣”學名一氧化二氮,列于危險化學品名錄中。“笑氣”因吸食后能使人發笑而得名,在年輕人中悄然流行,然而,這看似無害的“快樂氣體”背后,卻隱藏著巨大的健康風險和社會問題。

2022年以來,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法院審理涉危險化學品(一氧化二氮)的刑事案件共2件5人。危險化學品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等危險特性,若危化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將會嚴重威脅公眾生命財產安全。

該院在審理中發現主要存在采取違法方式獲取經營資質、超許可范圍經營、違法銷售等三方面問題。

采取替考、借用他人許可證等違法方式獲取危險化學品經營資質,潛在嚴重風險隱患。《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危化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專門的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但在案件審理中發現存在不法分子通過代辦公司采用替考等違法方式申領危化證,或者借用危化證以他人名義進行危化品的生產經營,未經許可經營危化品帶來的潛在風險極大。如潤州法院2022年12月審結的許某、鄧某非法經營罪一案中,鄧某等人聯系上海某商務服務公司代辦危化證,稱僅需提供個人身份證信息即可辦理,該公司采用替考方式取得鄧某等人的安全資格證書并成功辦理危化證。如鎮江市某區人民法院審理的姜某某、沈某某等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一案中,沈某某為自制調和油售賣,向張某梅借用某能源有限公司的危化證,以該公司名義采購并存儲大量柴油、白油、芳烴、助劑等危化品。

無資質倉儲、超越許可范圍經營等違法經營行為多發,易導致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企業應依申請進行倉儲經營,儲存區域、儲存設施、安全評價報告等應當符合法律規定。對于經營場所、儲存場所、經營方式、許可范圍等發生變化的企業應當重新申請辦理許可證。但實踐中存在危化品經營企業未經申請進行倉儲經營或倉儲經營不符合安全管理條例、私自變更經營方式、超越許可范圍經營等違法行為,增加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率。如潤州法院2022年1月審結的寧某、郭某等人非法經營罪一案中,涉案公司登記的經營方式為票據貿易,按照規定危化品票據貿易系無倉儲經營,且經營范圍不包括生產加工,但該公司實際經營包含生產加工,且存在無證倉儲的情況,同時還存在缺少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設施、危化品包裝未粘貼或栓掛危化品安全標簽等嚴重違法行為,在生產、儲存等環節中均潛在安全隱患。

違法通過互聯網銷售危化品,交易手段隱蔽,易滋生下游犯罪。根據《關于加強互聯網銷售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的規定,通過互聯網銷售危化品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相關經營許可或備案后,方可在本企業網站發布銷售信息。電商平臺不得為經營者提供危化品銷售信息發布服務,禁止個人在互聯網發布危化品銷售信息。在實踐中由于電商平臺或網站審核把關不嚴,一些企業或個人通過線上渠道購買危化品,容易導致危化品的管理處于失控狀態,滋生人身、財產類下游犯罪。如2022年常州市某檢察院對兩起涉易爆和劇毒化學品非法銷售案提起公訴,被告人自2019年3月至2020年6月先后從電商平臺購買硝酸銨累計1215.5千克,全部對外銷售,包括冶金、生物等企業,以及綜合類、理工類、醫科類高校實驗室。據2022年2月28日常州檢察在線發布,境外暗網平臺是另一種交易場所,暗網交易提及的各類危化品名稱均使用暗語簡稱,極具隱蔽性、欺騙性。買賣雙方地下交易一般通過不知名、檢查不嚴的企業郵寄或直接通過私家車運輸,逃避監管。如南方周末2024年6月27日發布,李麗娟通過微信網購了危化品硝酸鉈,通過快遞收到所購危化品后投入其小叔子和侄女的食物中,導致張亮死亡,圓圓癱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