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誠信興商宣傳月”系列活動,提升誠實守信意識,營造良好營商環境,落實“小標的大民生”專項執行行動相關工作要求,近日,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充分利用被執行人在國慶前夕返鄉過節的時機,加大查人找物的力度,集中開展專項執行行動,切實將勝訴當事人的“紙面權益”兌現為“真金白銀”。

9月29日晚上6點,泉山法院執行局30余名干警整裝待發,分成4個執行團隊,出動8輛警車,同時奔赴各個執行地點。執行過程中,干警們嚴格按照法定程序,貫徹落實規范執行、文明執行工作要求,結合案件具體情況,開展執行行動。

執行行動中,針對部分被執行人不在家的情況,執行法官對其家屬講明利害關系、加強法律釋明,敦促被執行人家屬認識到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后果,希望其主動配合法院執行工作。

案例一:

“感謝法院的寬容理解,我們一定配合法院工作,積極履行義務。”家住銅山區某小區的劉女士這樣對執行法官說。去年,劉女士的愛人李某因為生意需要資金流轉,將此處房產抵押給了申請執行人。但因為經營受阻,無法還錢,李某無奈背上了官司。

案件進入執行階段,法院依法對涉案涉房產張貼了騰房公告,出具了拍賣裁定,但李某在限期內未騰空房產。經執行法官現場調查,此處住宅由劉女士及其子女居住,李某未在現場。

考慮到這是李某及其妻子劉女士的唯一一套住宅,執行法官秉承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耐心細致地對劉女士進行法律釋明,最終劉女士表示會積極配合法院執行工作,簽下了承諾書,承諾在案涉房產拍賣成交后三日內騰空房屋并將房屋鑰匙交至法院。

案例二:

王某與楊某是十多年的老友,在得知王某要擴大生意急需用錢時,楊某毫不猶豫地將手頭的30余萬元借給了王某,后因經營不善,王某無法及時還錢,兩人最終對簿公堂。

判決后,王某一直未及時履行還款義務,楊某只好申請了強制執行,執行法官在了解情況后,多次前往王某住所,但都沒能找到王某。通過這次集中執行行動,執行法官掌握了王某的去向并對王某采取了拘傳措施。

執行法官給王某講明利害,表示會對規避、抗拒執行的被執行人采取更加嚴厲的懲戒措施。經過法律釋明,王某當場與親人聯系,通過現金和轉賬形式履行全部案款,該案執行完畢。

此次執行行動,共查找被執行人住所31處,拘傳被執行人10人,扣押汽車一輛、廂式貨車一輛、騰空房產一處。當場執結、和解結案14件,執行到位金額112.4萬元。

泉山法院此次節前集中執行行動不僅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被執行人形成了強有力的震懾,維護了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營造了“誠信興商”的良好氛圍,為服務民生、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接下來,泉山法院將繼續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努力以執行的“強度”保障民生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