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張守能,男,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所患疾病達成暫予監外執行嚴重疾病的范圍和程度,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醫學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項,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等規定,決定將罪犯張守能暫予監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