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楊愛靈,女,1989年10月19日出生于山東省鄆城縣,漢族,初中文化,無業,住泗洪縣。曾因賣淫,于2022年1月22日被泗洪縣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五千元。現因涉嫌犯容留、介紹賣淫罪,于2024年3月1日被泗洪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9日被取保候審。

本院于2024年6月26日作出(2024)蘇1324刑初310號刑事判決,以罪犯楊愛靈犯容留賣淫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二千元。罪犯楊愛靈以其懷孕為由,申請對其暫予監外執行。

經查,根據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2024)蘇13法鑒審字第00077號罪犯暫予監外執行組織診斷意見書,罪犯楊愛靈停經84天,惡心嘔吐1個月,產科超聲提示宮內早孕,罪犯楊愛靈懷孕可以認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擬決定對罪犯楊愛靈暫予監外執行三個月。

現將決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為三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公眾的舉報投訴。

聯系電話:0527-86279041

聯系地址:江蘇省泗洪縣長江東路11號


 

 

                             二四年九月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