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征法院求真務實破解“執行難”
作者:張寬明 王玉飛 李 倩 發布時間:2013-01-06 瀏覽次數:1129
漫天的雪花飛落,刺骨的寒風襲人,車上的警燈閃爍。2012年12月29日,星期六的早上,江蘇省儀征市人民法院執行局的干警們正在采取“凌晨執行”行動,把一個個“老賴”堵在睡夢中……
“'凌晨執行'行動,是解決被執行人難找的有效舉措。”儀征法院院長張澎告訴記者,入冬以來,該院10多次“凌晨執行”行動,攻克了30多件被執行人長期躲債的案件,案件實際執結率達到89%。這一行動,將持續到春節前后。
不虛報,統計數據實打實。“年根歲末,每個單位都有很多數據需要上報。執結率,是一條濕漉漉的毛巾,擰一把、還可以再擰一把,明眼人都知道。”張澎說,“2012年,我們制訂了《執行工作績效考核實施意見》,一律以實際執結率考核,程序性終結不列為執行績效,要求所有的數據統計實打實,不估計、不虛報,把沿用多年的執結率指標中的水分擠得一干二凈。這樣,雖然在條線績效考核上可能吃虧,但法院的公信力會上升。”
2012年1至11月,該院案件實際執結率為89%。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紀明評價說:“這個數字我們很滿意。這是一個實實在在、不容易達到的指標。透過這個數字,我們真切地感受到法院為解決執行難所付出的艱辛。”
“八年啦,真沒想到還能拿到這筆錢!真是太感謝法院了。”拿到執行款的照明公司經理激動地告訴記者:湛江某電器公司拖欠貨款90余萬元,長期躲避執行,這次“凌晨執行”行動,使“老賴”無處藏身。
不懈怠,效能評估嚴問責。“懈怠執行是權利人最痛恨的工作作風,是人民群眾反映法官執行工作最突出的問題。問題長期存在,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對執行工作各個節點缺少科學、縝密的評估考核方法。”
分管副院長劉大龍介紹說,該院實施《執行工作績效評估問責實施意見》,規定凡超過60天不能有效執結的案件,對承辦人自接案后所做工作進行研析評估,對能采取但未采取的執行措施逐項列明,并對承辦人提醒談話。現有16件案件進入評估階段,6件案件變更了承辦人,2人被誡勉談話。
不糊弄,及時反饋“明細賬”。執行工作中,確有部分案件窮盡了法律上的、方法上的措施,仍然執行不能。怎么辦?執行局長周鳳祥告訴記者,執行人員根據效能評估問責的要求,對案件所有的執行行為建立詳細的臺賬,形成一本清清楚楚記載著執行全過程的“明細賬”,及時反饋申請人。
“法院沒有敷衍我,沒有糊弄我,他們10多次利用早晚時間實地執行,確實盡力了,盡管至今還沒有全部執行,但我滿意!”申請執行人藏某看了“明細賬”后,對法院所做的大量工作深表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