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2024)蘇1324刑更34號

    罪犯楊愛靈因犯容留賣淫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判決生效后,楊愛靈以懷孕為由向本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本院立案受理,現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

    如對本院上述暫予監外執行立案公示有異議,請于公示次日三日內向本院提出。

    意見反饋方式:

    電話:0527-86279041  通訊地址:宿遷市泗洪縣長江東路11號